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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斷然處置經過學理論證 實務演練確認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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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06-05

針對今日自由時報報導「核災保命措施 原能會坦承『斷然處置』未完備」,台電表示,斷然處置措施在學理上是經過清華大學的安全分析論證了此一措施之可行性,各核能電廠已建立具體程序書,並藉由年度緊急計畫演習及各核能廠進行整體檢視與夜間演練測試等,確認執行上之可行性。

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需依照美國規範,將緊急運轉程序書(EOP)、
嚴重事故管理程序指引(SAMG)、及大範圍廠區受損救援指引(EDMG)進行整合,然由於此整合需花很長的時間(美國政府要求5年內完成),因此,台電公司在建置及隨後之精進過程中,已特別研議斷然處置獨立運作之規劃,也就是,斷然處置措施是可獨立執行之有效措施。台電已將斷然處置措施文件送原能會審查,未來將配合原能會審查意見處理。

台電公司秉持謙虛的心態,持續接受各方建言並評估採納,以核能安全為首要目標。

發言人:蔡富豐 專業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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