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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電價收費辦法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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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及單位成本資訊

公告日期:112年1月18日

依據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經濟部經能字第10904602290號令修正發布之優惠電價收費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略以:「公用售電業應於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公告前一年度平均電價與平均供電成本及其計算方式與內容」辦理。

單位:元/度
項目 單價
(111年決算)
%
1.燃料 2.6032 67
 自發電燃料支出 2.0889 54
 購電中燃料支出 0.5143 13
2.稅捐及規費 0.0207 1
 稅捐 -0.0005 0
 規費 0.0212 1
3.利息與折舊 0.5138 13
 利息 0.0868 2
 折舊 0.4270 11
4.運維費 0.8200 21
 用人費 0.1492 4
 維護費 0.1037 3
 購電(非屬燃料支出) 0.5193 13
 其他營業費用 0.0478 1
5.其他電業經營相關費用 0.0058 0
6.其他收入(減項) -0.0650 -2
每度售電成本(A) 3.8985 100
平均每度售電單價(B) 2.7246  
每度售電稅前盈虧(B-A) -1.1739  
註:
  1. 每度售電成本即優惠電價收費辦法所稱平均供電成本。
  2. 本案售電成本以106年11月6日主管機關公告之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項目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