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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汽電共生發電優先自用 餘電才提供台電 台電無法強迫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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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9/4/25 下午 05:58:21

針對外界質疑台電未將汽電共生發電納入供電能力的計算,台電澄清,外界指稱全國汽電共生有800萬瓩可供調度,但並非所有汽電共生業者均與台電簽訂尖峰時段可提供的保證容量。目前已簽訂的保證容量不到200萬瓩。以昨(24)日為例,汽電共生廠僅提供台電不到40萬瓩的電力。 

台電說明,台電無法強迫各汽電共生廠全部供電給台電。汽電共生廠產生的電力以自用為優先,多餘的電力才提供給台電,且受歲檢修及工廠製程等因素所影響,對電力系統貢獻有限。相關電力供需資訊與數據均公佈於台電官網,並定時更新,可供各界檢視,絕無外界所稱之藏電。 

台電指出,依據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台電公司與各汽電共生廠簽訂「尖峰時段可提供保證容量」,且依實施辦法規定保證容量以裝置容量一半為上限。目前台電公司與各汽電共生廠簽訂的尖峰時段可提供保證容量不到200萬瓩。 

此外,台電強調,實施辦法中並無罰則。若汽電共生廠在尖峰時段無多餘電力貢獻電力系統,台電公司是無法強迫其供電的,非如部份人士所稱台電有權調度。對於綠色消費者基金會一再以「藏電」來指責台電,台電盼能理性討論問題,不可誤導視聽。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7-730-598 
Email:u787200@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電力調度處 吳士襄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6600/0988-87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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