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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用電申請收取費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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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大樓及工廠申請用電收費範例

Q1: 商辦大樓申請電力(低壓)用電。

假設新申請契約容量320瓩,倘經本公司評估無需施設外線,原則上僅需按所申請之契約容量繳交供電容量設置費880,000元(320瓩 x 2,750元/瓩)

Q2: 工廠申請電力(高壓)用電。

假設新申請契約容量600瓩,且經本公司評估須施設架空外線1,200公尺,除需按所申請之契約容量繳交供電容量設置費1,320,000元(600瓩 x 2,200元/瓩)外,另需繳付新建長度設置費31,800元((1,200公尺-1,000公尺) x 159元/公尺),合計費用1,351,800元。

Q3: 工廠因訂單湧入須加開產能,申請增加契約容量30瓩。

假設該工廠目前為低壓電力用戶,增加契約容量30瓩須繳付供電容量設置費82,500元(30瓩 x 2,750元/瓩)。

備註:需施設外線案件,因外線長度多未逾寬免額度,故不另計新建長度設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