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設置依據
依本公司章程第八條規定: 本公司置董事十五人,組織董事會,由股東會依法選任之;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四規定,於董事名額中,置獨立董事三人,組成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職權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各款事項之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
本規程所稱全體成員,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本委員會之召集人對外代表本委員會。
投資計畫暨事業計畫審議小組
投資計畫暨事業計畫審議小組功能
為提高本公司董事會之議事效能,於董事會下設置「土地」及「投資計畫暨事業計畫」二審議小組,遴聘具有相關專長、技術、或專業知識、經驗之董事兼任各該小組召集人及委員;將經理部門提報董事會有關重大政策性及專案性議案,於董事會前召開專案審議小組會議,進行個案審查,提出審查結論或建議意見,作為董事會決議之重要參據。
投資計畫暨事業計畫審議小組成員
投審小組成員
召集人 |
張添晉 |
委員 |
王耀庭 |
委員 |
林法正 |
委員 |
周霞麗 |
委員 |
劉嘉雯 |
委員 |
劉志文 |
委員 |
林子倫 |
委員 |
江雅綺 |
委員 |
莊銘池 |
委員 |
郭曉蓉 |
委員 |
羅翠玲 |
委員 |
游政達 |
委員 |
楊振雄 |
委員 |
黃文峯 |
備註:委員簡歷同董事會董事成員簡歷
投資計畫暨事業計畫審議小組審查事項
本小組審查事項如下:
- 年度營業預算
- 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預算
- 研究發展計畫及預算
- 未來經營策略
- 年度事業計畫
- 公司重要政策、制度及章則、合約
- 特殊或巨額工程之投標廠商資格
- 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 轉投資計畫案件及其年度績效報告
- 本公司「董事會暨經理人權責劃分表」之訂修
- 本公司重要(大)業務之專案審查
- 其他經董事會(或董事長)交付之審議案件
土地審議小組
土地審議小組功能
為提高本公司董事會之議事效能,於董事會下設置「土地」及「投資計畫暨事業計畫」二審議小組,遴聘具有相關專長、技術、或專業知識、經驗之董事兼任各該小組召集人及委員;將經理部門提報董事會有關重大政策性及專案性議案,於董事會前召開專案審議小組會議,進行個案審查,提出審查結論或建議意見,作為董事會決議之重要參據。
土地審議小組成員
土審小組成員
召集人 |
周霞麗 |
委員 |
王耀庭 |
委員 |
莊銘池 |
委員 |
郭曉蓉 |
委員 |
游政達 |
委員 |
楊振雄 |
委員 |
黃文峯 |
備註:委員簡歷同董事會董事成員簡歷
土地審議小組審查事項
本小組審查事項如下:
- 房地之購置
- 房地之變更
- 房地之產權交換
- 土地開發或合建案件
- 新增待處理房地之備查案件
- 房地買賣交換及其審議等相關規章之訂定及修正
- 其他經董事會交付之審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