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其他項目說明:
(1)包括稅捐及規費、折舊與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
並減去綠色電價收入與其他營業收入,93~103年單位成本在1.07元
/度~1.16元/度之間,波動不大。
(2)104年下半年電價調整案其他項目成本1.1964元/度(250,049百萬元
/209,001百萬度),較過去略高,主要原因如下: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費用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
逐年遞增
,94
年為8億元,
104年預計為50.37億元
。
配合公保法修訂,
增列公保年金前期服務成本約71.44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