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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撤銷中市府處分 台電:贊同 中火擴大降載 燃煤不增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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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20-02-25

針對臺中市環保局去年三度對台中電廠做出罰款及廢照等裁罰處分,環保署今(25)日以處分涉及事實認定錯誤、程序違法、理由不備等違誤,裁定撤銷所有裁罰,對此台電贊同環保署決定。

台電說明,環保署撤銷臺中市環保局之不當處分,台中電廠2號機及3號操作許可證即重新回到展延審查狀態,市政府未為准駁前,可依原證持續操作。未來即使2、3號機加入供電行列後,台電仍會秉持初衷,在穩定供電下,持續降載減排不因此停歇,不僅不會增加燃煤,反而會比未撤銷前用的燃煤更少。

台電進一步說明,台電已依據經濟部指示,針對台中電廠規劃更嚴格的「自主減煤計畫」,今年10月進入空污季,最多運轉機組數將從原承諾8部機組,減為7部,且總發電量不超過6部機滿載(330萬瓩),與過去空污季8部機(440萬瓩)運轉發電量相較,等於減少2部機組的發電量,預估今(109)年的用煤量將會持續減少,另外各機組的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計畫也會持續進行,空污排放量也會顯著的降低。

台電說明,台中電廠減煤的腳步不會中斷,去(108)年全廠用煤量較前(107)年大減超過300萬公噸,今年用煤量預計將以1260萬公噸為努力方向。此外,台中電廠除了努力減煤減排,未來2部新燃氣機組陸續上線後,將有4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且最多啟用2部,全年使用時間不超過240小時,加上環保改善工程陸續完成,未來排放可望再較108年減少逾6成。

台電強調,電力業非空污唯一來源,台電兼顧穩供與環保的立場始終不變,並堅持「減排跟減煤一樣重要」。台電籲請各界支持台中電廠減煤、減排與增氣計畫,未來穩供與環保將不用、也不需二選一。

發言人:徐造華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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