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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首頁 > 業務公告 > 措施公告 > 台電公司109年紓困專區 (已下架)

一、電費減免措施 

二、租金減收措施

為減輕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之房地承租人負擔,經濟部業訂定相關租金紓困措施,凡承租台電公司自有房地之承租人,109年度租金得申請展延繳納至本(109)年底。屆期如無法一次繳清,可分最長36期(3年)繳納,緩繳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另109年全年租金以減收20%(減後租金收入不低於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成本)為原則。台電公司將主動通知承租人此項租金紓困措施,協助承租人共同渡過疫情難關。聯絡窗口詳: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