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波羅的海的立陶宛與台灣一樣使用核能發電,並且也同樣面對核廢料處置的待解決議題,他們從最初的110個潛在處置場址,經過獨立研究評估後,排除了33個場址,到目前確立的77個潛在最終處置場址,過程值得我們參考,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一起來了解立陶宛核廢料處置的最新概況吧。
歡迎收聽今天的節目,談到波羅的海三小國的立陶宛,大家會想到什麼呢? 除了立陶宛跟台灣十分友好之外,今天我們想為大家介紹立陶宛在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方面的最新進度與突破,帶你一窺立陶宛核廢料處置的神秘面紗。
首先,立陶宛已經確定了77個潛在的最終處置場址,這些場址將用於存放用過的核燃料和高階放射性廢棄物。根據計劃,場址選定工作將於2047年完成,並於2068年啟用運轉。此計劃的第一階段是研究選擇深層處置場址,目前正在進行中。立陶宛根據國際原子能總署制定的三項標準進行評估:「長期安全、技術適用性和運轉安全性」,以及社會經濟、政治和環境狀況。最初確定有110個潛在處置場址,但經過獨立研究評估後,排除了33個場址。
在2024年3月,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舉行了公眾諮詢,期間向各市政府代表介紹了深層地質處置場計劃、潛在場址和安裝興建階段等,並回答了與會者提出的問題。負責開發地質處置場的 Ignalina核電廠代表表示,只有經過全面、詳細的研究,評估深鑽孔地質、地球物理和地震數據,並進行公眾諮詢,最終才能選定深層地質處置場址。
立陶宛的處置場整體概念已準備就緒,並在芬蘭廢棄物管理公司Posiva的協助下,立陶宛國營事業Ignalina核電廠制定了以黏土為母岩的放射性廢棄物地質處置設施的整體概念。
根據立陶宛2021-2030年核子設施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發展計劃,該國的長半衰期放射性廢棄物將先行貯存於暫時貯存設施中,直到其運轉屆期,屆時將以地質處置方式建造最終處置設施。該處置場是一個位於地下數百公尺的特殊設計結構,預計 2068年興建完成並投入營運使用。立陶宛的放射性廢棄物與用過核子燃料來自於該國 2009年停止運轉的核能電廠及醫藥、工業、研究部門。所謂的最終處置設施GDF的場址即使尚未確定,但預計將於 2047年獲得核准,而預備的處置概念將根據計畫執行的進展而加以調整。
國際原子能總署審查小組表示,立陶宛對放射性廢棄物深層地質處置場選址的提案符合國際安全標準。ARTEMIS審查小組包括來自比利時、加拿大、芬蘭、法國、德國與斯洛伐克的六名國際成員及三名IAEA工作人員。
立陶宛於「2021-2030年核子設施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發展計劃」提出,該國的長半化期放射性廢棄物將貯存在中期貯存設施中,直至其運轉期結束,屆時將在深層地質處置場進行最終處置。
討論完與我們友好的立陶宛對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措施,現在再回頭聊聊台灣,我國經濟部於101年7月3日公告金門縣烏坵鄉、台東縣達仁鄉為兩處最終處置場建議候選場址,其中低放場址設置條例第12條明訂場址回饋金之總額為新台幣 50 億元。但目前因為公投程序遭到擱置無法完備,所以我們誠摯地希望,台灣是國際上少數有核能發電廠卻沒有最終處置場的國家,在對低放處置場說NO之前,給它一個機會先了解再決定。
以上,是本週電力新聞週報的整理報導。國際上電力的大小事,我們會持續密切關注並且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