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888年,清領時期台灣巡撫劉銘傳於台北市創立「興市公司」,裝置小型蒸氣燃煤發電機,以低壓供應照明,為時雖僅月餘,實為國人自辦電業之起源。日治時期,於1905年在龜山完成發電廠,為台灣地區水力發電之始;隨後繼續開發,1919年成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著手進行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並在台灣西部建造貫通南北之輸電幹線。至1944年,全台發電總裝置容量為32.1萬瓩。1945年後,政府致力於台灣地區電業之發展,沿革如下:
一、接管修復時期(西元1945年-1953年):水力為主
1946年5月1日台灣電力公司成立。
1953年,裝置容量36.3萬瓩,水力發電占93.7%,火力發電占6.3%,發電設備以「水力為主」。
二、初步擴充時期(西元1954年-1965年):水火並重
1962年起,火力發電量首度超過水力,使電力系統由以往之「水力為主」進入「水火並重」時期。
三、火力高度開發時期(西元1966年-1974年):火主水從
1960年代中期以後,台灣工業迅速起飛,用電量劇增,台電公司乃積極開發大容量高效率之火力電源,電力系統由「水火並重」進入「火力為主,水力為輔」時期。在輸變電系統方面,完成全長330回線公里之345千伏(345kV)超高壓輸電線路,以提升輸電容量及穩定供電系統。
四、核能發電發展時期(西元1975年-1985年):能源多元化
1974年起,為因應石油危機後之能源情勢,政府除繼續引進火力機組,亦同時推展核能發電,至1985年先後完成三座核能發電廠,裝置容量達514.4萬瓩,電力系統因核能電廠加入而進入「能源多元化」時期。
五、促進電力供需平衡時期(西元1986年-1993年):需求面管理
1986年-1990年間,備用容量漸感不足,故本時期除適時興建大型火力、開發優良水力外,亦積極推行時間電價、可停電力、節約用電,並鼓勵汽電共生發電等,力求電力供需平衡,電力系統進入「需求面管理」時期。
六、開放發電業時期(西元1994年-2000年):開放民間經營發電業
1990年代起,由於國內用電迅速成長,電源開發因地狹人稠而日益艱難,加以電業自由化逐漸蔚為全球風潮,政府乃順應世界潮流,開放民間興建電廠,其規模以不超過電力系統總裝置容量20%為原則,加速電源開發,台灣電力市場進入「開放發電業」時期。
七、電網擴充時期(西元2001年-2008年)
因應經濟發展及電力需求增加,台電公司陸續興建各級變電所及輸配電線路,且配合政府推動多項高科技產業發展政策,為達成供應充裕電源及穩定電力,並建構完整可靠供電網路,接續第一至第五輸變電計畫,於2001年間推動「第六輸變電計畫」(預算金額逾3千億元),同時進行「第五配電計畫」,俾擴建輸、配電線路及增、汰換變壓器,以提升供電可靠度,改善供電穩定度,滿足全國之重大工業區用電,並為日後建構智慧電網、韌性電網奠定良好基礎。
八、再生能源發展時期(西元2009年-2016年)
為增進能源自主及多元化,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政府於2009年訂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設置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並提供業者補助及保障合理報酬,以提升建置再生能源設備之誘因,係我國再生能源發展重要里程碑。為確保電力事業永續發展,台電公司亦積極建置陸域風機及光電案場,累積完成之裝置容量逾30萬瓩。
九、加速能源轉型時期(西元2017年-2020年)
為加強回應民眾對於空氣品質的期待與要求及配合政府政策,厲行增氣減煤,且自2017年起,火力電廠配合空氣品質預警,實施降載制度;2019年更執行「環保停機」措施,在供電穩定下實施環保調度,部分燃煤機組完全停止運轉。同年,燃氣機組全年發購電量首次大於燃煤機組,此期間亦持續進行燃氣機組更新擴建,包含通霄、大潭、興達及台中電廠等,工程計畫裝置容量合計逾1,200萬瓩。另「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修正,台電公司配合政策加速再生能源開發,新增離岸風力發電項目,同時提前部署,建立綠能優先調度與大量併網相關配套機制。
十、邁向淨零轉型時期(西元2021年迄今)
政府於2021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宣示,2050淨零轉型是台灣的目標,如何讓電力系統有效達成淨零,同時持續穩定供電,為重要且具挑戰之任務,台電公司除持續擴大風電與光電外,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等均為電源開發之發展重點,同時因應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建置儲能系統、推動分散式電網並強化電網韌性。2050淨零轉型對台電公司永續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無論電源或電網結構均需循序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