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火力電廠不是減空污的唯一解
關閉火力電廠不是減空污的唯一解

關閉火力電廠 不是減空污的唯一解

空污來源超級多 發電空污只佔一小部分

根據環境部最新研究資料,境內污染源對全台PM2.5空品影響占比,最高為逸散源(26.6%),第二為交通源(12.2%),最後是工業源(10.7%),而電力業納在工業源內,僅占2.3%,電力業不是造成台灣空品不良的元兇。

此外,污染源對生活環境的影響,還要納入大氣條件、地形及季節變動等因素,不等同於實際排放量,舉例來說,燃油汽機車雖然個別排放量小,但數量多且多靠近地面及人口密集區,就會有比較大的影響。

空汙來源超級多,發電空汙只佔一小部分
空汙來源超級多,發電空汙只佔一小部分

現行空污法的架構下 台電火力發電空污減量有成

統計過去十年來,台電積極落實環境保護承諾,透過「環保友善調度、升級防制設備、加速以氣代煤」等多重措施,使整體火力電廠之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削減達 69%;其中,燃煤機組之排放量更大幅降低 77%。

在個別燃煤電廠表現方面,台中電廠(中火)透過階段性減煤與環保改善工程,燃煤空污排放量已成功削減達8成;而興達電廠4部燃煤機組亦已於 2025年全數轉為緊急備用機組,排放減量幅度高達99%。此一具體減排實績,展現台電兼顧「穩定供電」與「污染減量」之實質成效。

因此,在現行空污法的架構下,已經可以達到火力電廠最佳減量效果,如下表所示。

台電空污減排實績(2025 年 vs 2016 年)
排放量(公噸) 2016 年 2025 年 削減量 削減率
台電火力電廠 106,912 33,675 73,237 69%
全部燃煤機組 55,544 12,816 42,729 77%
中火燃煤機組 38,352 7,590 30,761 80%
興達燃煤機組 16,357 155 16,203 99%
註1:興達電廠 4 部燃煤機組已於 2025 年全數轉為備用。
註2: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三者加總。
台電火力電廠歷年空污排放
台電火力電廠歷年空污排放

本次空污法修法將嚴重威脅產業用電
籲請維持現行法規

根據目前的修正案,未來發電機組許可證申請展延時,如地方政府審查延宕,許可證尚未獲同意展延期間,將無法保有「依原證操作」的法律緩衝保障,機組將被迫停機。此外,部分條文擴大地方政府管制權,授權地方可要求直接加嚴排放標準或減少燃料使用量,甚至「禁用特定燃料」發電。

未來地方政府審查延宕或限制特定燃料使用,都可能使發電機組被迫停機,對全台供電穩定造成嚴重威脅。單一地方政府的行政作為,即可限制攸關全國用電的重要電廠,影響範圍將超越單一縣市,對民生用電及產業發展構成巨大威脅。

全臺中市空污減量成果
中火(台中電廠)減排成績位居第一

中火(台中電廠)透過「環保調度、設備改善、燃氣替代」三大策略,成功減煤減排,空污排放從2016年38,352公噸,2025年下降至7,590公噸,成功削減達8成:

  1. 環保調度

    自2017年起,於空品不良期間實施環保降載,截至2026年4月底,累計執行3,871次降載減排作業。

  2. 防制設備改善

    自2017年起,分階段進行10部燃煤機組「空污防制設備性能提升工程(AQCS)」,並興建2座室內煤倉,累積投入改善金額達441億元。

  3. 燃氣替代

    推動新建高效率天然氣機組,在確保穩定供電同時,積極執行「增氣減煤」措施,持續減少台中電廠用煤量。用煤量已由2014年之1,839萬噸最高峰,大幅降至2025年1,100萬噸,減煤量達739萬噸。

依據環境部歷次TEDs統計,中火(台中電廠)相較2016年改善前之空污排放,2023年減量約為70%,是臺中市各類污染源減排之冠,而臺中市扣除中火(台中電廠)後,全體空污排放減量約為9%,中火(台中電廠)減排占臺中市全體減量近8成。但最努力的學生,卻也是被打得最慘的學生,其他移動污染源、逸散源等亦需要一併改善,空污減排需要靠臺中市多元治理,整體一起努力。

最努力的學生 卻也是被打得最慘的學生
最努力的學生 卻也是被打得最慘的學生
台中電廠歷年用煤及空污排放量
台中電廠歷年用煤及空污排放量

2034年底前中火發電無煤化中火(台中電廠)減煤規劃

台電執行台中電廠一期、二期燃氣計畫,依照燃氣機組上線期程,循序推動燃煤機組除役,以兼顧穩定供電及減煤。

  1. 台中一期燃氣計畫

    2部新燃氣機組上線後,同年底開始拆除2部燃煤機組,2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機組。

    備用機組調度機制

    1. 空品不良季(1-3月及10-12月)不啟動

    2. 非空品不良季(4-9月)符合啟動條件時才啟動,啟動條件如下:

      當環境部空氣品質監測網每日上午預報隔日中部空品區 AQI≦100時:

      1. 不含備用機組之預估備轉容量率<8%時,啟動1部備用機組。

      2. 若啟動1部備用機組後,預估備轉容量率仍<8%時,啟動第2部備用機組。

      3. 最多啟動2 部備用燃煤機組,且啟動燃煤機組數超過6 部之時數,每年累積時數不大於240 小時。

  2. 台中二期燃氣計畫

    新建二期4部燃氣機組預估於2031年~2034年逐步上線。預估二期第一部新燃氣機組商轉後,啟動拆除燃煤#3、4機;二期第二部新燃氣機組商轉後,預計該年起每年可再減少至少300萬噸用煤量。完成共6部新燃氣機組的佈建後,現有的10部燃煤機組將全數除役(4部拆除、6部轉緊急備用),並於2034年底前達成中火(台中電廠)無煤目標。

  3. 燃煤機組除役轉為緊備

    燃煤機組除役轉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後,只有在國安、天災等緊急狀況才啟用,平時只做測試運轉,定期測試用煤量不到現在的1%(10萬噸以下)。

行政院卓院長2024年11月8日視察台中電廠指示,2032年將重新針對緊急備用燃煤機組進行全盤檢討與評估

2034年底前台中電廠發電無煤化
2034年底前台中電廠發電無煤化
台中電廠用無煤供電期程
台中電廠用無煤供電期程

台中二期計畫無法提前2028年上線

台電理解地方政府要求超速減煤的期待,但審慎評估合理的加速施工,且要在行政程序順利情境下,台中二期計畫4部燃氣機組,最快於2031~2034年陸續接受調度,要再提前至2028年上線確有困難,因此在兼顧穩定供電的前提下,2028年無煤中火的目標,現實上是無法達成。

此外,臺中市轄內用電量已大於台中電廠全廠發電量,加上臺中、后里等科技園區開發,未來臺中市用電將持續成長,若在台中二期燃氣機組上線前,即於2028年全數除役燃煤機組,屆時僅餘台中一期計畫2部燃氣供電,年發電量約140億度,供電缺口將超過200億度,中部區域供電將面臨嚴峻之考驗,不能為了減空污,把必要用的電也減掉,就如同「不要倒洗澡水,把嬰兒也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