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來源超級多 發電空污只佔一小部分
根據環境部最新研究資料,境內污染源對全台PM2.5空品影響占比,最高為逸散源(26.6%),第二為交通源(12.2%),最後是工業源(10.7%),而電力業納在工業源內,僅占2.3%,電力業不是造成台灣空品不良的元兇。
此外,污染源對生活環境的影響,還要納入大氣條件、地形及季節變動等因素,不等同於實際排放量,舉例來說,燃油汽機車雖然個別排放量小,但數量多且多靠近地面及人口密集區,就會有比較大的影響。


根據環境部最新研究資料,境內污染源對全台PM2.5空品影響占比,最高為逸散源(26.6%),第二為交通源(12.2%),最後是工業源(10.7%),而電力業納在工業源內,僅占2.3%,電力業不是造成台灣空品不良的元兇。
此外,污染源對生活環境的影響,還要納入大氣條件、地形及季節變動等因素,不等同於實際排放量,舉例來說,燃油汽機車雖然個別排放量小,但數量多且多靠近地面及人口密集區,就會有比較大的影響。


統計過去十年來,台電積極落實環境保護承諾,透過「環保友善調度、升級防制設備、加速以氣代煤」等多重措施,使整體火力電廠之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削減達 69%;其中,燃煤機組之排放量更大幅降低 77%。
在個別燃煤電廠表現方面,台中電廠(中火)透過階段性減煤與環保改善工程,燃煤空污排放量已成功削減達8成;而興達電廠4部燃煤機組亦已於 2025年全數轉為緊急備用機組,排放減量幅度高達99%。此一具體減排實績,展現台電兼顧「穩定供電」與「污染減量」之實質成效。
因此,在現行空污法的架構下,已經可以達到火力電廠最佳減量效果,如下表所示。
| 排放量(公噸) | 2016 年 | 2025 年 | 削減量 | 削減率 |
|---|---|---|---|---|
| 台電火力電廠 | 106,912 | 33,675 | 73,237 | 69% |
| 全部燃煤機組 | 55,544 | 12,816 | 42,729 | 77% |
| 中火燃煤機組 | 38,352 | 7,590 | 30,761 | 80% |
| 興達燃煤機組 | 16,357 | 155 | 16,203 | 99% |


根據目前的修正案,未來發電機組許可證申請展延時,如地方政府審查延宕,許可證尚未獲同意展延期間,將無法保有「依原證操作」的法律緩衝保障,機組將被迫停機。此外,部分條文擴大地方政府管制權,授權地方可要求直接加嚴排放標準或減少燃料使用量,甚至「禁用特定燃料」發電。
未來地方政府審查延宕或限制特定燃料使用,都可能使發電機組被迫停機,對全台供電穩定造成嚴重威脅。單一地方政府的行政作為,即可限制攸關全國用電的重要電廠,影響範圍將超越單一縣市,對民生用電及產業發展構成巨大威脅。
中火(台中電廠)透過「環保調度、設備改善、燃氣替代」三大策略,成功減煤減排,空污排放從2016年38,352公噸,2025年下降至7,590公噸,成功削減達8成:
環保調度
自2017年起,於空品不良期間實施環保降載,截至2026年4月底,累計執行3,871次降載減排作業。
防制設備改善
自2017年起,分階段進行10部燃煤機組「空污防制設備性能提升工程(AQCS)」,並興建2座室內煤倉,累積投入改善金額達441億元。
燃氣替代
推動新建高效率天然氣機組,在確保穩定供電同時,積極執行「增氣減煤」措施,持續減少台中電廠用煤量。用煤量已由2014年之1,839萬噸最高峰,大幅降至2025年1,100萬噸,減煤量達739萬噸。
依據環境部歷次TEDs統計,中火(台中電廠)相較2016年改善前之空污排放,2023年減量約為70%,是臺中市各類污染源減排之冠,而臺中市扣除中火(台中電廠)後,全體空污排放減量約為9%,中火(台中電廠)減排占臺中市全體減量近8成。但最努力的學生,卻也是被打得最慘的學生,其他移動污染源、逸散源等亦需要一併改善,空污減排需要靠臺中市多元治理,整體一起努力。




台電執行台中電廠一期、二期燃氣計畫,依照燃氣機組上線期程,循序推動燃煤機組除役,以兼顧穩定供電及減煤。
台中一期燃氣計畫
2部新燃氣機組上線後,同年底開始拆除2部燃煤機組,2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機組。
備用機組調度機制
空品不良季(1-3月及10-12月)不啟動
非空品不良季(4-9月)符合啟動條件時才啟動,啟動條件如下:
當環境部空氣品質監測網每日上午預報隔日中部空品區 AQI≦100時:
不含備用機組之預估備轉容量率<8%時,啟動1部備用機組。
若啟動1部備用機組後,預估備轉容量率仍<8%時,啟動第2部備用機組。
最多啟動2 部備用燃煤機組,且啟動燃煤機組數超過6 部之時數,每年累積時數不大於240 小時。
台中二期燃氣計畫
新建二期4部燃氣機組預估於2031年~2034年逐步上線。預估二期第一部新燃氣機組商轉後,啟動拆除燃煤#3、4機;二期第二部新燃氣機組商轉後,預計該年起每年可再減少至少300萬噸用煤量。完成共6部新燃氣機組的佈建後,現有的10部燃煤機組將全數除役(4部拆除、6部轉緊急備用),並於2034年底前達成中火(台中電廠)無煤目標。
燃煤機組除役轉為緊備
燃煤機組除役轉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後,只有在國安、天災等緊急狀況才啟用,平時只做測試運轉,定期測試用煤量不到現在的1%(10萬噸以下)。
行政院卓院長2024年11月8日視察台中電廠指示,2032年將重新針對緊急備用燃煤機組進行全盤檢討與評估




台電理解地方政府要求超速減煤的期待,但審慎評估合理的加速施工,且要在行政程序順利情境下,台中二期計畫4部燃氣機組,最快於2031~2034年陸續接受調度,要再提前至2028年上線確有困難,因此在兼顧穩定供電的前提下,2028年無煤中火的目標,現實上是無法達成。
此外,臺中市轄內用電量已大於台中電廠全廠發電量,加上臺中、后里等科技園區開發,未來臺中市用電將持續成長,若在台中二期燃氣機組上線前,即於2028年全數除役燃煤機組,屆時僅餘台中一期計畫2部燃氣供電,年發電量約140億度,供電缺口將超過200億度,中部區域供電將面臨嚴峻之考驗,不能為了減空污,把必要用的電也減掉,就如同「不要倒洗澡水,把嬰兒也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