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核電廠的燃料棒不能通用
不同核電廠的燃料棒不能通用

不同核電廠的燃料棒不能通用

核燃料棒是高度客製化設計,不是市場上隨時可買,各核電廠都能通用的現成商品,除了有物理結構上的限制、安全與運轉上的需要,也需要在嚴謹法規的要求下,才能讓燃料棒兼顧發電效能與核能安全。

  1. 物理結構上的「量身打造」

    不同型式的反應爐,裡面的結構與空間尺寸都不一樣,所以燃料棒的長短、粗細,都要根據這座反應爐來「客製化」打造,不是標準化而能互相通用的產品。

  2. 安全與運轉的「精密精算」

    燃料棒在反應爐內擺放位置、燃燒速度、能量分布,以及預計使用多久的時間,都需要經過精密的安全分析計算。如果使用不合適的燃料棒,會導致這些燃料燃燒或受熱不均,產生爐心功率異常,直接威脅核能安全。

  3. 符合嚴謹法規的「最高標準」

    核燃料屬於高度管制產品,由電力公司根據機組需求下訂後才開始設計製造,受核能法規嚴格管制,使用前必須通過管制單位(核安會)嚴格審查及核准後,才能放入爐心使用。

核燃料是為了兼顧發電效能與安全,在嚴格法規下量身訂製的專業成果,市場上並不存在可直接購買的現貨。

核四燃料棒運到國外
是依據立法院決議

  1. 外運依據

    燃料外運依據2018年1月30日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1次臨時會決議辦理。

  2. 外運必要性

    1. 燃料廠家來函:核四燃料儲存時間過久,國際上史無前例。如需繼續使用,強烈建議須送回原廠全面檢查。

    2. 燃料已過保固期,且屬客製化產品無法移作他用,不管未來是否使用,皆應運回原廠再檢查。

核四燃料棒運到國外貯存更划算

核四燃料棒自2018年起分批外運,並於2021年全數運出。

若燃料棒仍續存於核四廠內,除須安排警力維持保安,仍須支付國內外核子監管機構檢查等費用,將燃料棒外運回原廠,仍是比較划算的做法,核燃料外運回廠家,拆解回復成鈾料後,仍為台電資產,具有相當價值,並無浪費。

核四燃料棒無法與核三共用
核四燃料棒無法與核三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