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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特高壓用戶申請用電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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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壓用戶線引供工程程序

本公司於接獲用戶新增設用電計畫書後,即進行引接電源之系統規劃,並派員勘查其技術上之可行性,擬訂初步之供電線路型式、路徑及工期等,於供電會議討論後,將核供方式函復用戶,等用戶正式來函申請用電後,本公司工程單位即進行測量、設計及編列預算等作業,再通知用戶繳費。

原則上,工程單位須待用戶繳交線路設置費後方能進行用地交涉、發包、施工及採購器材等事宜,並隨著工程之進行支付土地款、施工款及材料款。工程完成後,須經檢驗、協調停電、加入系統,再移交運轉單位維護。

供電線路工程大致都需經過土建及機電兩工程階段,於工程開始前及進行中,亦大致具有如後兩點之特色。

1.屬公共工程、受法規限制
供電線路工程屬公共工程,受政府採購法約束,各項器材如電線、電纜、鐵塔、接續匣、終端匣、絕緣礙子、鐵鋁配件等之採購及各項工程如鐵塔基礎、電纜管路、機電設備安裝等之發包,均須按照一定之程序及規定進行,不似一般民營工程,業主可彈性運用價格機制來縮短完工時程。

2.涉他人權益、需費時溝通
供電線路之工程用地大多位於他人之地權範圍內,如鐵塔用地、架空線路線下土地或地下電纜管路用地等,皆須取得所有人、占有人或主管機關同意方得施工。使用私有土地者,交涉過程固然艱辛,即便使用如林地、河川或道路等公有地者,主管機關亦不見提供,且受重重法令限制,交涉取得往往曠日費時。輸變電工程向為鄰避設施,施工遭遇民眾抗爭及民意代表關切乃為常態,往往因而迫使工程停頓,若得不到地方政府支持協助,則工程可能長久延宕。

線路工程受用地取得、證照申請及民眾抗爭等因素影響,完工時程不易精確掌握,惟本公司願與用戶攜手努力,採取如後作為,來達成及時供電之目標。

1. 本公司定期追蹤工程辦理情形,並將完成供電案之績效列為施工單位年度考核之指標,以促進供電案之完成。

2. 本公司將盡力運用各種管道來化解路權及抗爭等阻力,亦請用戶發揮影響力給予協助來排除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