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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西寶水力發電計畫」具經濟效益並符合環保 值得開發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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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5-05-26

台電公司今(26)日針對立法委員質疑「西寶水力發電計畫」之效益及環保,特別說明如下:
一、 台灣地區天然資源極為貧乏,總體能源需求約有98%仰賴進口,而水力資源不但是自產能源,且不排放二氧化碳,係一潔淨之綠色能源。再者,水力發電可以在短時間內迅速啟動,有效因應尖峰負載時段之電力需求。為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抑制二氧化碳排放量,水力發電值得開發興建。
二、 花東地區尖峰用電需求約有65%仰賴輸電線路,將電力由西部東送。線路穿越中央山脈,遇有故障維修不易,西寶水力電廠裝置容量為7萬4200瓩,完成後年發電量約2億8800萬度,有助提升花東地區之供電穩定度。
三、 西寶水力發電只引取豐水期多餘之水量,取水原則優先調放下游用水量,其餘流量才引到萬里溪發電,故西寶電廠的設置不會使馬鞍溪灌溉用水與公共給水減少。台電並將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擬訂降低影響及因應對策,於施工及營運階段嚴格執行。
四、 在進行相關地質調查及鑽探試驗時,並未發現地下溫度異常情形,且電廠係引地面水發電,並未引取地下水甚至溫泉。
五、 西寶水力發電計畫水壩設有耐磨排砂道,可適時排除調整池內淤積增長壽命;且水壩上游未有任何開挖,台電公司並將針對較差岩坡作適當整治保護。本水壩蓄水容量小,對環境影響非常有限。工程施工作業所可能影響之植被面積佔兩溪流沿岸谷地整體植被面積的比例極為有限,約為0.15%。
六、 台電於87年進行「西寶水力發電計劃」環境現況調查及環境影響評估工作,預測對環境影響輕微,環評報告經陳報環保署審查通過並同意備查。
七、 西寶水力發電計畫之投資全部用於台灣本土,對於經濟發展、擴大公共投資及增加就業人口等具有實質效益,並可與地方觀光產業共榮並存
西寶水力發電計畫為政府核准之持續性計畫,已進行三年,今年為第四年,若全數刪除94年度預算,工程被迫停工,勢將面臨解除合約、賠償爭議等諸多困擾,並嚴重斲傷政府及國營事業聲譽,台電籲請立法院各位委員及各界支持電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