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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計畫14日環評修正通過 台電:新機組排放接近燃氣標準 兼顧供電與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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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8-03-16

針對外界關注台電深澳電廠更新計畫,質疑為何不推天然氣發電,恐因而影響北部空氣品質。台電強調,深澳規劃時已考量燃氣可行性,因無合適設置供氣設備空間,才改採與「乾淨燃煤」代表、日本東京灣磯子燃煤電廠相同的超超臨界(USC,Ultra Super Critical)機組,「非不為,是不能」,排放已接近社會認可並期望的既有潔淨燃氣電廠標準,另北部尖峰用電佔全台約40%,在核一二陸續除役後,需要穩定電力來源,台電將持續努力,為全國人民在供電與環保的各種挑戰之間,取得公共利益最大公約數的平衡點。 


台電表示,為努力兼顧全民用電無虞與環境保護,深澳更新計畫新機組的空污排放標準,即以既有燃氣機組排放標準為目標,如環保署燃氣既有發電機組的標準是:氮氧化物(NOX)40ppm、粒狀物(PM) 10mg/Nm3(毫克/立方公尺)、硫氧化物(SOX)8ppm,深澳標準為15ppm、8mg/Nm3、15ppm,除硫氧化物外,皆低於該標準,而以「乾淨燃煤」著名的日本東京灣磯子燃煤電廠排放標準則分別為13ppm(NOX)、5mg/Nm3(PM)、10ppm(SOX)。台電也強調,深澳未來實際運轉值,只會比環評承諾更低,預估年均值將如同磯子電廠標準。 


近日社會各界關注台電深澳計畫環評,指應有燃煤以外選項,台電指出,規劃階段已詳細評估,深澳廠址並無合適的空間興建儲氣槽等供氣設備,若鋪設海管或陸管,也有經過基隆等都會密集人口區,與在地居民安全距離不足,與影響海底生態等困難與風險,故難以採用燃氣機組。 


台電說明,深澳更新計畫將機組容量規模縮小25%、發電裝置容量從160萬瓩降為120萬瓩,更將投入超過3分之1預算用於更先進的空污防制設備,讓發電排放減量最高近70%,如硫氧化物排放將從每年4420公噸降為1438公噸、氮氧化物從3176公噸降為1034公噸、粒狀物從637公噸降為268公噸,為台灣打造一個可以媲美任何先進國家的電廠。 


而針對外界關注深澳計畫使用的空氣品質模擬模式,台電說明,計畫已考慮深澳地區非平坦的複雜地形,採用可涵蓋二維及三維空間的2種模式(ISC、CAMx)進行模擬,結果可模擬實際大氣情形、貼近實際情況,已獲環保署模式模擬中心驗證。 


台電表示,台灣北部地區是用電負載核心,尖峰用電佔全台約40%,而核一二廠將自今年12月起陸續停機除役,須共同面對及考慮雙北地區近700萬廣大民眾的用電需求及全國區域電力供需平衡。 


對於14日環評審查結果,台電強調,感謝社會各界共同關心深澳計劃及台灣電力現況,大家對於台電的提醒與指教,都是後續持續推動及溝通過程的最大鼓勵,台電也將持續努力,為全國人民在供電與環保的各種挑戰之間,取得公共利益最大公約數的平衡點。


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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