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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反駁自由時報的「奧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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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4-12-11

針對今(11)日自由時報報導「電價公式下週闖關 至少藏4奧步」,指控新電價公式計算分子灌水,表面讓步實際揩油,台電回應表示,公式本身沒有灌水,是媒體幫忙灌水,台電盼媒體能理性監督;另針對營運賠錢全民攤,賺錢全民幫繳稅的批評,台電澄清指出,過去電價無法反映燃料價格上漲造成高達2000多億元的累虧,還是要勇於面對;相關說明如下:
一、 最適自有資金率的計算:台電強調,一般正常營運公司的財務結構,三成的自有資金是比較健全允當的,而且新電價公式用來計算合理利潤的是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在興建中工程因尚未實際營運不予納入計算) 1兆1千億元,並非媒體報導的總資產1兆9千億元,足足灌水了8千億元。 
二、 下修合理利潤:計算合理利潤必須考慮很多項計算因子,彼此會互相增減影響,不能單看營運資金一項,更何況,該報導的計算並沒有依照新公式把營運資金必須再乘以最適自有資金率30%,台電強調,新電價公式的合理利潤的計算基礎【(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營運資金)x最適自有資金率】及投資報酬率真的都有下修,並非謊言。
三、 為何分子會有所得稅項:所得稅是依法繳納的,公司有盈餘自然要繳所得稅,這是任何企業的必要成本;103年台電獲利,但因過去3年虧損遞延效果,今年可不用繳稅。
四、 每度重建成本:每度重建成本是要處理過去電價無法反映因燃料價格上漲造成高達近2000億元的累積虧損,為避免債留子孫及維護世代正義,台電盼能從合理利潤中區隔出來,也避免影響合理利潤的計算。

發言人:李鴻洲 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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