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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鄭重澄清:核四重啟困難業經務實評估 燃料外運並非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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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9/9/2 下午 02:12:18

台電公司持續依據立法院決議將核四廠燃料外運,外界質疑核四因此已確定無法重啟,台電今(2)日鄭重澄清指出,核四重啟有其他事實上的困難,燃料外運從來都不是關鍵。台電執行燃料外運,每年可節省1.4億元保管費用。台電公司已務實盤點核四重啟各個面向(安全、法律、工程、預算、商務等)之困難處,並多次如實對外說明,期盼任何關心能源政策、穩定供電的人能誠實面對核四重啟的種種困難。

台電再次強調,核四重啟需面對各項困難,其中光是「奇異公司重啟合約談判」、「安全數位儀控系統面臨汰舊更新與備品取得困難」、「廠址地質需重新調查確認是否符合建廠選址或可辦理耐震補強續建」及「預算送立院審查、工程施作需向地方政府申請水保、原能會審查重啟計畫與核准建照」等多項無法掌控之外部不確定因素,其個別時程皆難估算,且無法掌控(需時N年)。台電公司只能掌握核四1號機之工程項目,包括福島安全強化工程、已拆卸設備回裝與試運轉測試、機組啟動測試、及原能會審查各項測試等工作,至少需7年。縱使核燃料不外運,始終保存於廠內,上述問題並不會自動消失。簡言之,核燃料外運,從來都不是核四重啟的關鍵。

台電說明,燃料外運係依據107年1月30日立法院決議要求「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燃料棒」,作為國營事業,須受國會監督,立院既有決議,台電公司便應尊重執行,以符民主法治之精神。相關燃料外運工作均按照規劃進行,並自去(107)年即開始外運。惟因須遵守國際原子能總署相關核子保安規定,無法透露相關細節。在立法院未有新決議前,台電公司均需尊重立院決議持續辦理。

台電進一步說明,由於核四燃料已超過保固期,屬客製化產品無法移作他用,不論是否重啟,均需將該批燃料送回原廠。且燃料外運後每年可省下保存於廠內須支付之保警及保防等相關費用約1.4億元。

台電公司已多次強調,核四1號機重啟面臨之困難及所需時程「7+N年」,均經過務實盤點評估,提供政府決策參考,且此等困難均攸關核能安全,不容輕率以對,更不應為了特定目的刻意低估。台電鄭重呼籲,關心能源供應與穩定供電等議題之各界人士,均應誠實面對核四重啟面臨之種種困難。

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7-730-598  
Email:u787200@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核能發電處簡福添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040/0932-19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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