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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逾期繳費沒有多久,即被停電,請說明台電收費停電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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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30更新

本公司收費及停電處理作業程序及期限如次:

  1. 低壓表燈非時間電價計費者(隔月繳費用戶) 

第1日(繳費起始日)前 寄送電費繳費單供用戶繳費 
第1-21日 繳費期間 
第22-28日 繳費免計遲付費用緩衝期 
第29-35日 繳費計收1%遲付費用 
第32日 寄送第1次提醒電費未繳通知單 
第36日起 繳費計收2%遲付費用 
第45日 寄送第2次提醒電費未繳通知單
約第61日(下次收費日) 暫停供電
約第68日 終止契約
 
  1. 低壓電力及表燈時間電價計費者(每月繳費用戶)

第1日(繳費起始日)前 寄送電費繳費單供用戶繳費 
第1-14日 繳費期間 
第15-16日 繳費免計遲付費用緩衝期 
第17-28日 繳費計收1%遲付費用 
第20日 寄送提醒電費未繳通知單
第29日起 繳費計收2%遲付費用 
約第31日(下次收費日) 暫停供電 
約第38日 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