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生命故事
以 書 法 創
作 的 英 文 標 誌
「
Taiwan
」,字字
如畫,既有風景名
勝女王頭,也有檳
榔西施的身影,更有好友把酒言歡及祖孫
三代同堂的圖像,已成為觀光局行銷全世
界的重要圖騰標記。這個蘊含臺灣文化特
質的觀光標誌的著作權,當初並無合宜的
授權程序,導致藝術家與觀光局及廣告公
司之間產生若干無謂的糾紛,經過幾次的
開庭後,法院判決文指出:「即使經過書
法原件『所有權』的讓與,書法家仍完整
享有書法著作的人格權與財產權,此外交
通部觀光局則是現今台灣觀光標誌的著作
財產權人。」
享有書法
Taiwan
標誌著作人格權與
財產權的藝術家,在當時西元
2001
年並無
聲名大噪,因而便有一位朋友主動前來拜
訪,認為藝術家的才華被埋沒,願意為他
發聲,創造意想不到的效果,他的確講得
頭頭是道,後來從朋友處聽到他一些負面
消息,當藝術家希望終止合作,對方卻依
然我行我素,本著他認可的方式繼續推廣。
總算託天之福,沒有產生糾紛或闖禍,不
過這次也學到教訓─防人之心不可無。人
心善變,此一時彼一時,而「不貪是寶」,
古之明訓,若無所欲求,自然不會有非分
之想。
71
YUAN
MAGAZINE
愛的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