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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告台電中火公共危險罪 台電:有信心讓各界知道中火非污染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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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9/4/29 下午 01:27:15

針對南投縣今(29)日告發台中電廠涉犯刑法第190條之1公共危險罪「流放毒物罪」,對此台電表示遺憾,台電強調,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居民罹癌成因複雜,非單一因子可誘發,且火力電廠排放並非空污主因。台電後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並於程序中充分申述主張,以釐清爭議。台電也強調,有信心能在司法程序中讓社會各界了解真相:中火並非污染主因,更非對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元兇

台電表示,根據衛生福利部死因統計年報,各縣市每十萬人因呼吸道疾病死亡人數與其是否位於電廠上下風處之變化差異並不明顯,顯示居民罹癌因素很多,包含遺傳、環境因素及個人生活習慣等,非單一因子可誘發。

台電進一步說明,台灣境內PM2.5貢獻來源,台電與所有民營電廠等電力業的影響占比約4.5~9.9%,占比並不高。台電公司104至105年委託研究的調查也顯示,台中電廠空污排放對南投縣之PM2.5貢獻度不高,如空污好發季節貢獻度約0.97%-2.27%。

台電也強調,火力電廠雖非污染主因,但台電公司基於同理心,仍積極配合台中市府努力改善中部地區空氣品質,盡全力達成環保署與中市府的排放標準,採取各項措施包含台中電廠擬定短、中、長期計畫,短期於空品不良期間執行降載,中期為改善並升級10部機組之空污防制設備,並興建室內煤倉,長期計畫為新建兩部天然氣發電機組,與各界共同努力改善中部地區空品。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37-730-598 
Email:u787200@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