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17日。
(一) 住宅(含住宅公共設施)、國中小學(含立案幼兒園)之用電戶。
(二) 國中小學用戶選用「校園空調自動需量反應」之月份不適用本措施。
(一) 上網報名
至 措施報名網址 (另開新視窗) 登錄參加電號或地址。
(二) 臨櫃或電話報名
至台電服務中心、服務所或撥打客服專線1911報名。
(三) 報名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在115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
(四) 前已完成登錄之用戶免再登錄。
(一) 已登錄之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1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節電獎勵金於當期電費中扣除,每期獎勵金以用戶當期流動電費為上限。
(二) 若出現下列情形,則當期電費無法獲得節電獎勵金:
1.當期或去年同期非屬住宅(含住宅公共設施)、國中小學及立案幼兒園用電者。
2.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度數不及底度者。
3.當期或去年同期曾辦理暫停全部用電、終止契約,以及廢止用電者。
4.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種別不同者。
5.過去1年內曾辦理分戶者(含分出戶及被分出戶)。
(三)曾登錄但已暫停全部用電、終止契約之電號,如日後辦理復電,需重新登錄,方可獲得節電獎勵金。
(四) 本措施與台灣電力APP「節電集金點」活動每個電號僅能擇一參加,倘日後取消參加節電集金點,需重新登錄,方可獲得節電獎勵金。
(一) 每期節電量
每期節電量=(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負值不計,計算至整數位(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
(二) 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去年同期電費總用電度數÷去年同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三) 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總用電度數÷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四) 平均每日用電度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4 位。
115年每月開票用戶自2月電費月份起,隔月開票用戶自3月電費月份起,適用115年節電獎勵措施獎勵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