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動地熱開發,提升台灣能源自主率,本公司訂定地熱開發合作作業要點(如附件1),設置地熱開發合作平台,即日起開放自然人或法人申請合作。
一、申請對象:
係指持有或租用土地具有地熱開發潛能,土地面積至少 0.4 公頃且具發電產能達2MW 以上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申請方式:
請填具地熱開發合作對象資格申請表(如附件2),並檢附申請表所列文件,寄送至以下地址:435台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32號。
三、申請期限:
自公告次日起受理,於115年6月15日截止收件。
如有相關問題,可來電洽詢:
台灣電力公司 再生能源處地熱開發合作平台業務窗口
電話:(02)2365-1336分機2311(黃先生)或分機2321(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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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詢票債信資料同意書_範本
- 辦理地熱開發合作構想書申請用表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地熱開發合作作業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