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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

火力營運現況與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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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營運指標

113.04.15更新

火力發電安全管理

  • 推行維護及運轉人員專業證照制度,俾機組運轉安全可靠。
  • 機組設備維護及運轉均依據維護運轉作業標準執行。
  • 建立預防保養PM系統,重要設備透過定期维護、測試、更換零組件及檢點工作,掌握設備運轉品質。
  • 建立即時檢修CM系統,機組設備運轉異常立即開立請修單,聯繫保養部門線上維修。
  • 訂定機組大修排程及最佳維修工期,確保機組設備運轉品質。
  • 建立機組事故檢討機制,必要時成立專家群針對特殊事故進行研討及診斷,找出事故真因。
  • 執行電廠工安走動管理及查核機制,確保人員及設備之安全。
  • 天然氣發電廠燃料洩漏偵測系統,提供機組安全停機之預警措施,確保機組安全運轉。
  • 各電廠設有門禁安全管制系統,確保電廠環境安全管理。
  • 各水火力發電廠均設有消防安全系統,針對各廠房及設備以符合國家工安法規之設計標準實施消防監測及裝置消防設施。

近年火力機組運轉重要指標

化石燃料耗用量

台灣自產能源欠缺,幾乎自國外購入使用,使用上須考量國內能源的經濟性、安全性及穩定性,因此台電公司建置不同類型的發電機組,以火力發電機組而言,使用的燃料有煤、燃料油、柴油、天然氣,近5年火力發電之化石燃料耗用量如下圖。除了配合電力需求成長,而增加發電量及燃料耗用量外,配合國內環保排放標準日趨嚴格,天然氣使用量快速增加。

 

毛熱效率

本公司為配合政府穩定供電政策,協助國家經濟發展,創造台灣優質投資環境,各火力電廠機組皆兢兢業業地營運,以求降低發電成本及穩定供電,優先以成本較低之台電燃煤基載機組供應系統所需電力,再以成本較高之燃油及燃氣的中尖載機組供電,中尖載機組也提供用電需求變化的變動負載;同時致力提高機組效率,逐步汰舊改建為高效率新機組或進行設備改善,112年為46.6%,為歷年來最佳狀況。

 

 

廠內用電率

廠內用電率(%)為發電生產過程中耗用的輔機用電比率,由於本公司逐步汰舊改建或新建機組或進行設備節電改善,全火力機組廠內用電率已逐年降低,106年為3.55%,創下歷年來最低的佳績。燃煤機組為配合空汙降載或停機及複循環機組受環保限制發電,112年廠內用電率升高為3.67%。

 

容量因數

容量因數(%)為全年實績發電量占理想最大發電量的比率,由於各類機組均需進行必要的歲修、安全維護、清潔工作、設備故障檢修等工作,同時配合尖峰或離峰用電忽高忽低的變化,中尖載機組需時而高載時而低載發電,甚至需配合調度停機,故全年容量因數約60%上下;由於系統用電增加,備用發電機組太少,容量因數已逐年升高,106年高達74.5%。燃煤機組為配合空汙降載或停機及複循環機組受環保限制發電,112年容量因數降至64.2%。

 

可用率

由於各類機組均需進行必要的歲修、安全維護、清潔、設備故障檢修等工作,機組需減載供電或停止供電,扣除上述影響的可發電量後,其餘可發電量占最大可發電量的比率為可用率(%);由於機組運轉操作技能提升及設備維護狀況良好,近年來年全火力機組可用率已提高至90%左右,106年可用率為90.7%,為歷年來次高的成績。112年全火力機組可用率為88.2%。

民國112年各火力機組運轉重要指標

在確保機組可用的情況,且無機組檢修及故障前提下,本公司係依「經濟調度」原則依序調度發電成本較低之台電核能、台電燃煤(民國112年發電成本3.43元/度)及IPP燃煤電廠等基載機組。其次再調度成本稍高之台電燃氣複循環機組(民國112年發電成本3.38元/度)與IPP燃氣複循環機組,始能滿足一般負載需求。尖峰時段,其所需的電量須藉由調度成本更高之台電汽力燃油(民國112年發電成本6.77元/度)及汽力燃氣(民國112年發電成本5.21元/度)及輕油機組替代,以期降低整體電源成本;近年調度模式已轉變為「綠電先行」、「環保調度」的模式,配合政府推動增氣減煤,以往「煤主氣從」之調度方式逐漸邁入歷史,以供電穩定為優先,及實現環保調度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