Δ
TOP
台灣電力公司

家中有一個房間出租請問可否將該房間另申請新設一個電表,以方便計算電費?

首頁 > 常見問答

112.05.19更新

  1. 依本公司奉經濟部核准施行之營業規章規定,用電場所以建築物或構築範圍為單位,作為設戶標準,同一用電場所、同一種類用電應按一戶供電。前述訂定設戶標準之目的在確定用戶用電範圍,依用電範圍內之設備及容量,決定應採取之供電方式,並決定設備設置之責任歸屬,避免不同用戶間或本公司與用戶間內線、外線混雜所產生之安全問題與糾紛。

  2. 一般住家倘僅部分房間分租他人居住,而仍共同使用廳、廁等設施及共同門戶出入,因屬同一場所同一種類用電,依前述設戶標準,須請併設一戶供電,倘為計算各自使用之電度需要,建請自行裝設自用之分表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