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戶如需停止用電,得選擇辦理暫停全部用電(用電權利保留二年,二年內得申請恢復供電)或廢止用電(日後如需用電時,須重新申請新設用電)。
項 目
填表範例
申請表格
1
暫停部分用電
下載參考(pdf)|下載參考(xls)
下載(pdf)|下載(xls)
2
暫停全部用電
3
表燈(或低壓電力、綜合)廢止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