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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95年股東常會公告
內容: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電財字第9502-0794號
主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95年股東常會公告
依據:公司法第165條、172條及本公司第548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訂於本(95)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時,在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副樓禮堂,舉行95年股東常會,會中將報告業務,並討論94年度營業決算、盈餘分配及變更公司章程等案,敬請各股東準時出席。
二、本公司94年度盈餘分配案,因每股可供分配股利未達0.1元,經本公司第549次董事會擬議94年度暫不分配股利,留待以後有盈餘年度再併計分配。
三、本公司股票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在股東會前60日內停止過戶(即自95年3月28日起至95年5月26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本(95)年3月27日下午4時30分以前(郵寄同時截止收件),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86號3樓;電話(02)23618608」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
五、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對於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將不予寄發議事錄,股東可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輸入本公司代號9963,點選「電子書」後,進入「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項下查詢參閱。
六、本公司除將另於開會30日前分別寄送開會通知予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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