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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台電陳董事長簡短聲明-2
內容: 首先 陳董事長再次向直屬長官 陳部長表示歉意,至於對本案調查報告之結論, 陳董事長認為本可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提請復審,但考量整個事件已引起社會過度關注,造成不安, 陳董事長經審慎考慮已決定不提請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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