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廣場-核能 |
| 主題: | 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安全無虞 與電廠除役無關 亦非最終處置設施 |
| 內容: | 針對媒體報導昨(23)日環保署「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專案小組第7次審查會之相關細節,以及部分北海四鄉鄉親及關心本案人士所提之問題,台電公司澄清說明如下: 一、用過核燃料之貯存及處置計畫係參照核能先進國家之做法,部分人士所稱「係為電廠延役」並非事實 由於核一廠現有貯存水池容量有限,不足以容納正常運轉40年期間所產生之用過核子燃料,而核一廠部份用過核子燃料在貯存水池中冷卻的時間長達20年以上,其殘餘熱及輻射強度已大幅降低,因此台電公司參照歐美核能先進國家的做法,採取水池冷卻、乾式貯存、最終處置三階段營運方式,目前正規劃將這些經充分冷卻的用過核子燃料移至電廠內之乾式中期貯存設施,也就是進入第2階段的乾式中期貯存;惟此項作業與核能電廠之延役無關。 二、用過核燃料乾式中期貯存不會成為最終處置設施 用過核燃料在乾式貯存期間,如國內最終處置場完工、國際區域合作處置或再處理案有所突破時,用過核子燃料將會儘早移出,故乾式中期貯存不會成為最終處置設施。 三、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美國已有19年以上之安全使用經驗 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美國已有19年以上之安全使用經驗,至今已有57部核能機組使用。美國愛達荷國家實驗室曾對貯存15年的用過核子燃料進行金屬晶相等檢驗,結果顯示用過核子燃料並無劣化現象,且核一廠計劃採用之乾式中期貯存技術係由核研所技轉自美國NAC公司之貯存系統,該系統已獲得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准使用,依目前之規劃,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對廠界之劑量要求較法規更為嚴謹,應能確保民眾的安全。 四、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安全分析報告尚在審查中 本計畫之安全分析報告已於95年10月函送原能會審查,並於96年3月正式向原能會提出建造執照之申請,原能會於96年4月4日函覆正式受理本案建造執照之申請,開始辦理審查,惟目前仍處審查作業中,並無如報導中所稱本計畫乾式貯存場之安全性已經原能會30位專家審查通過乙節。 五、台電公司積極與北海四鄉地方民眾溝通 台電公司在推動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興計畫之過程中,亦持續與北海四鄉地方民眾溝通,於93年8月下旬至93年9月中旬期間,對石門鄉3,276戶鄉民進行挨家挨戶拜訪之宣導溝通過程中,經彙整鄉民意見中對本計畫之支持情形,其中表示無意見者占77%、贊成者4.5%、反對者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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