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新聞廣場-核能
主題: 台電積極推動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處置計畫
內容: 關於北海四鄉今(20)日至台北縣政府表達對核一、二廠放射性廢棄物貯存之地方訴求乙節,台電公司表示,台電一向依相關法令規定積極進行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處置計畫之推動,惜尚未能為台北縣政府及北海四鄉接受,台電公司將繼續與台北縣政府及北海四鄉溝通。
放射性廢棄物是核能發電必然的產物,台電公司參照歐美日先進國家的處理方式,將放射性廢棄物暫時貯存在各核能電廠,未來再送往最終處置場進行處置。各核能電廠運轉20多年,其可能造成之廠外最大個人劑量(約0.01毫西弗/年)遠比法規限值(1毫西弗/年)為低,且不及台灣地區自然背景輻射(約2毫西弗/年)之百分之一,故並不會影響核能電廠周邊民眾健康。
目前台電正依據95年5月公佈施行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配合經濟部辦理選址作業。至於用過核子燃料之貯存與最終處置,台電公司是參照國際間的作法,採取水池冷卻、乾式貯存、最終處置三階段營運方式,且因目前美、法、日等國積極推動國際合作推動用過核子燃料再循環利用方案,台電公司也將積極參與,以尋求境外再處理及區域國際合作最終處置的機會,故核一、二廠並不會成為永久存放放射性廢棄物之場所。
台電公司推動中之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為因應法令修訂等因素,台電公司已於94年9月將「核一廠用過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陳報環保署審查,該署目前正審查中;至於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台電公司亦正積極辦理中。
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美國已有19年以上之安全使用經驗,至今已有57部核能機組使用。期間,美國愛達荷國家實驗室曾對貯存15年的用過核子燃料進行金屬晶相等檢驗,結果顯示用過核子燃料並無劣化現象,且核一廠計劃採用之乾式中期貯存技術係由核研所技轉自美國NAC公司之貯存系統,該系統已獲得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准使用,依目前規劃,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對廠界之劑量要求較法規更為嚴謹,應能確保民眾的安全。
台電公司已於93年8月下旬至93年9月中旬誠意公開地完成石門鄉3276戶挨家挨戶拜訪溝通工作,並自93年6月初以來已在石門、三芝與金山鄉舉辦過200多場地方溝通宣導活動,95年底更利用石門鄉家戶縣外研習機會辦理乾式貯存宣導活動(全鄉共2727人參與)。此外,核一廠亦於有線電視第4台播放介紹本計畫,台電公司將持續溝通並依法辦理公開說明會。
附件: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