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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性圖片台電新增電源計畫

一、水力發電工程

1. 明潭電廠濁水機組更新計畫

(1) 計畫概述:

  明潭電廠濁水機組位於雲林縣林內鄉烏塗村,係引用雲林農田水利會所屬之濁幹線灌渠之流量發電。該廠興建於民國十二年,運轉迄今已逾八十年,機組老舊且效率偏低,亟待更新。另為配合政府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及六輕工業用水分水工程之興建,未來可供發電流量穩定增加,故積極辦理完成更新計畫可行性研究。

  本計畫經評估結果,電廠擬裝設豎軸卡普蘭式水輪發電機組一部,裝置容量3,450瓩,年發電量為23.86百萬度。本計畫於民國92年7月已奉准實施,因既設濁水機組廠房及部份周邊設施,於93年2月4日經雲林縣政府公告為縣級古蹟,致原擬以既設廠址更新機組之規劃,須配合修訂,機組廠房改設於現有前池下方,設計流量每秒30立方公尺,設計水頭13.47公尺,裝置容量增加為3,670瓩,年發電量為24.22百萬度,預訂於民國100年1月竣工發電。

(2) 計畫工程進度:

  本計畫至99年11月底工程進度達99.98%。

2. 碧海水力發電計畫

(1) 計畫概述:

  本計畫係於和平溪支流和平南溪中游河床標高545.0公尺處構築混凝土重力壩一座,壩後形成調整池,調蓄上游流量,於壩上游右側設進水口,引水經一條長6,549公尺之壓力隧道至下游和平溪本流河床標高100.0公尺處右岸山腹內設地下電廠發電。

  廠內裝設豎軸佩爾頓式水輪發電機組乙部,設計流量每秒17立方公尺,設計水頭416.8公尺,裝置容量61,200瓩,年發電量為236.75百萬度。發電尾水洩放入和平溪本流。本計畫已於民國89年1月開工,預定100年8月商轉。

(2) 計畫工程進度:

  本計畫至99年11月底工程進度達98.91%。

3. 大甲溪電廠谷關分廠復建計畫

(1) 計畫概述:

  大甲溪電廠谷關分廠因受921大地震及民國90年7月30日桃芝颱風暴雨影響,土石堵塞尾水隧道出口,致使谷關分廠廠房淹水無法運轉,發變電設備經檢查結果,需要更新。因此,研提復建計畫,並基於水力自產能源永續經營理念,採用機組設備全部換新方案。

  復建計畫工程內容包括將現有尾水隧道向下游延長至天輪調整池現有新天輪進水口上游附近,尾水隧道延長約2,100公尺;廠房通達道路延長至本公司谷關訓練中心,隧道延長約1,960公尺;地下廠房區配合整建,開關場移至谷訓中心。

  廠內裝設4部法蘭西斯式水輪發電機組及主變壓器亦同時換新等。更新後之4部法蘭西斯式水輪發電機組,設計流量每秒132立方公尺,設計水頭180.4公尺,總裝置容量為212,800瓩,年發電量為527.91百萬度。本計畫於91年12月開工,於98年12月竣工,於99年10月22日取得電業執照。

4. 萬大電廠擴充暨松林分廠水力發電計畫

(1) 計畫概述:

  為配合下游電廠尖峰運轉需要,萬大發電廠需增加運轉時數,平均每天發電時數達15.6小時,不僅未能充分利用水庫進流量作尖峰發電運轉,而且豐水時霧社水庫並有溢流情況發生,為期改善擬增設萬大電廠#4機組乙部;另為有效利用現有萬大發電廠與本計畫萬大電廠#4機組之發電尾水流量,及運用霧社水庫至武界壩間之地形落差,擬興建松林分廠機組二部,俾與上游萬大電廠各機組串聯發電運轉;其發電尾水將經整修後之舊武界引水隧道進入日月潭水庫統合運用,可增加日月潭水庫進流量及電力效益。

A.萬大電廠擴充計畫

  本計畫擬於霧社大壩右岸上游約300公尺處興建進水口,引取水庫的水量,經長57公尺頭水隧道及長305公尺之壓力鋼管引水至下游現有萬大電廠西北側平台興建半地下式電廠發電,發電尾水洩放入霧社溪。電廠裝設豎軸法蘭西斯式水輪發電機組一部,設計流量每秒22立方公尺,設計水頭103.6公尺,裝置容量19,700瓩,年發電量46.45百萬度。

B.松林分廠新建機組

  本計畫係於霧社溪與萬大溪合流點上游約400公尺處,興建攔河堰乙座,攔截萬大及萬大擴充機組之尖峰發電尾水,經長約4.7公里之頭水隧道引至前池,復經長145公尺之壓力鋼管,至曲冰峽谷上游約1.5公里處之左岸河岸階地設半地下式電廠發電,發電尾水直接排入濁水溪,再經更新後之武界引水隧道引入日月潭統合運用。電廠內裝設豎軸法蘭西斯式水輪發電機組二部,設計水頭45.94公尺,其中大機組之設計流量每秒46立方公尺,裝置容量18,200瓩、小機組之設計流量每秒7立方公尺,裝置容量2,700瓩,總裝置容量20,900瓩,年發電量78.80百萬度。

  本計畫於96年1月開工,101年10月商轉。

 

(2)計畫工程進度:

  本計畫至99年11月底工程進度達68.73%。

5. 大甲溪電廠青山分廠復建計畫

(1) 計畫概述:

  大甲溪電廠青山分廠因受921大地震及民國93年7月2日敏督利颱風暴雨影響,開關場遭土石沖毀,整座地下廠房淹水,災損嚴重,致使無法運轉發電,對系統影響甚鉅。為及早恢復發電,本復建計畫已於民國97年6月3日奉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70021293號函核定照經建會意見「原則同意辦理復建」。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於民國97年10月27日奉行政院環保署環署綜字第0970077757號函同意備查。電廠復建完成後,設計流量每秒150立方公尺,設計水頭275公尺,總裝置容量為36.8萬瓩、淨尖峰能力36.8萬瓩及年發電量621.71百萬度。主體工程於民國99年7月開工、預計105年1月商轉。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至99年11月底工程進度達8.88%。

6. 萬里水力發電計畫

(1) 計畫概述:

  萬里水力發電計畫排除原西寶水力發電計畫中引起民眾抗爭之大馬越域引水案,擬於花蓮溪支流萬里溪河床標高398公尺處興建混凝土重力堰乙座調蓄流量,進水口設於堰上游右岸,隧道線以過河段穿過萬里溪至左岸方式佈置,廠址改為左岸原開關場址處之半地下電廠,以避開地溫問題。

  廠內裝設豎軸法蘭西斯式水輪發電機組2台(1大1小),裝置容量38,000 + 11,000=49,000瓩,設計水頭201.9公尺,設計流量27秒立方公尺,年發電量約164.87百萬度,預定於105年1月主體工程開工,112年1月商轉。

(2) 計畫現況:

  萬里水力發電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預定於99年11月陳報政府審查,期能於100年6月獲核准。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業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預計100年4月陳報環保署審查。

二、火力發電工程

1. 大潭複循環發電計畫

(1) 計畫概述:

  為因應北部地區電力需求及配合政府能源多元化政策,本公司於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設立燃氣複循環發電廠,廠址總面積約102.04公頃,已於今(99)年完成設置六部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為438.4萬瓩。配合未來電力成長需求,本公司將配合輸電線路規劃期間辦理大潭電廠擴建機組可行性之相關研究,初步評估新設#7、#8機於110年完工商轉。

(2) 計畫現況:

  大潭複循環發電計畫#1、#2機組兼具燃天然氣與輕柴油能力,單機容量約為74.27萬瓩,已於94年7月至95年1月完工商轉;另#3∼#6機專燒天然氣,單機容量約72.47萬瓩,分別於96年7月、11月及97年7月、98年1月完工商轉。機組供氣自98年4月底起已改由中油公司台中接收站供應高壓低熱值天然氣,並已於99年6月取得電業執照。

2. 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1) 計畫概述:

  為因應長期電源負載需求,緩解北部地區電力供需失衡問題,提昇基載供電能力,並進行老舊機組之汰舊換新,本公司規劃於現有林口電廠,以先建後拆方式進行更新擴建,終期設置3部單機容量為80萬瓩超超臨界壓力燃煤汽力機組。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已於94年9月奉行政院核定三部機計畫,環保署分別於95年1月及97年9月有條件通過#1∼#3機環評審查,預計可分別於104年7月、105年7月及109年7月完工商轉。

3. 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1) 計畫概述:

  為因應長期電源負載需求,緩解北部地區電力供需失衡問題,提昇基載供電能力,並進行老舊機組之汰舊換新,本公司規劃於現有深澳電廠廠址,以先拆後建方式,進行電廠更新擴建。深澳電廠原有3部汽力機組,裝置容量分別為7.5萬瓩、12.5萬瓩及20萬瓩,分別於49年、50年及55年商轉,已於96年10月除役。未來擬於原址新建2部80萬瓩之高效率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及現代化環保設備,並於電廠附近之蕃子澳海域興建1席專用卸煤碼頭。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已於94年9月奉行政院核定,95年6月通過環評,2部新機組原預計分別於101年7月及102年7月商轉。惟目前因基隆地區部分民意代表及海科館籌備處反對興建卸煤碼頭而致暫無法動工,本公司正持續加強與地方之溝通工作,期能使地方對卸煤碼頭之疑慮能降至最低,以早日動工。預估2部新機組商轉時間將分別延至107年4月及108年4月。

4. 通霄複循環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1) 計畫概述:

  為因應台灣未來電力系統整體需求,配合政府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增加低碳天然氣使用政策,及提昇通霄電廠營運績效及競爭力,規劃於通霄電廠重油儲槽區拆除後約18.8公頃土地,興建4部單機容量各約72萬瓩級燃天然氣複循環機組,並於新機組完工商轉後,將舊有通霄#1∼#3號機組(商轉日期71年)予以除役。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已獲政府審查通過,且環評報告定稿本已於98年4月奉環保署核定備查;至於計畫可行性報告方面,則正根據經濟部98年3月審查意見,再檢討及修訂可行性研究內容,並預定於98年9月再次提報政府審查。目前本計畫之4部新建機組預定分別於104年7月、105年1月、106年1月及107年1月完工商轉。

5. 彰工火力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

(1) 計畫概述:

  為配合經濟發展及滿足未來用電成長需求,規劃於彰化縣彰濱工業區內150公頃土地上設置2部單機容量為80萬瓩超臨界壓力燃煤汽力機組,並裝設現代化環保設備。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已於93年6月奉行政院核定,環境影響說明書已於97年5月重新提送環保署審查,本公司目前正依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與專家會議之審查結論,修訂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申復資料;依目前辦理情形,本計畫2部機組預計於107年1月及7月完工商轉。

6. 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1) 計畫概述:

  大林電廠現有6部機組,迄民國104年,既有#1∼#5機均將運轉屆滿40年,機組老舊亟需汰舊換新,由於廠區周邊適逢政府計畫推動,如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及紅毛港遷村等計畫,為配合政府相關計畫,爰推動大林電廠汰舊換新整體規劃,完成後將成為「港廠合一」的高效率、低污染電廠。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係規劃採先建後拆方式施工,終期規劃4部單機容量80萬瓩超超臨界壓力燃煤汽力機組及維持現有大林#6機運轉;目前規劃新#1、#2上機時程暫訂為105年7月及106年7月,日後再視需要修訂期程及商轉目標。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已於96年7月6日奉行政院核定,惟本計畫環評於97年6月、98年7月經環評審查委員會議審查,最終決議僅有條件先通過2部80萬瓩機組之設置營運及多項溫室氣體管制措施,此與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奉核之計畫內容差異甚大,案經本公司提陳行政院訴願會展開行政救濟後,環保署已於99年7月依據訴願會決議,將本計畫環評退回專案小組,本公司未來將依環評法配合環保署續行審查程序。

7. 台中電廠第11、12號機發電計畫

(1) 計畫概述:

  為因應未來電力需求之成長,擬於台中電廠第9、10號機組南側空地設置兩部裝置容量各80萬瓩之超超臨界壓力燃煤火力機組,其總熱效率達44.7%以上(LHV)。該區原係緊急灰塘用地所填造而成,初估面積約10公頃。兩部機組分別為第11、12號機,預計於民國108年1月及109年1月完成商轉。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將裝設高效率脫硫、脫硝、除塵設備及250公尺煙囪,以期將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降至最低,為考量台中電廠已有10部機組,為了維護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擬將1∼8號機之環保設備進行改善,以現有機組所減少之排放量提供於增設11、12號機之排放量,俾使整廠於新建2部機組後,空污排放總量亦不會增加。本計畫擬與1∼8號機空污改善計畫合併陳報政府審查,預計於今(99)年底陳報。本計畫預計於100年奉政府核定,並於101年底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計畫執行期間預計為101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三、核能發電工程-核四計畫

(1) 計畫概述:

  核四廠建廠計畫是為配合國家長期經濟發展目標,遵循政府能源多元化政策,持續擴充電源提供質優價廉可靠之電力,滿足區域供需電力平衡,因此在台灣的東北角-台北縣貢寮鄉仁里村建造核四廠,預定在98、99年完成裝置容量135萬瓩級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器機組各一部。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位於本省東北濱海地區之台北縣貢寮鄉仁里村,廠址於民國70年10月奉准,並徵收土地進行整地等準備工程。原計畫曾於71年奉准辦理主要設備招標,因負載成長趨緩,暫予擱置,並予廢標。至73年初,因經濟明顯復甦,再度提報計畫,惟因社會各界環保意識漸漸高漲,對於核能之經濟性及核電安全性與環境影響頗多疑慮,爰於74年5月奉政府指示暫緩實施,俟澄清民眾疑慮後再考慮進行。本公司遵照政府指示,加強辦理核能宣導溝通工作。其後配合溝通進展及電源開發需要,雖於77年2月及78年6月,兩度提報計畫,但亦未獲政府審理。80年1月,本公司為配合能源多元化目標及長期電源開發之需要,乃重新修訂本計畫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再度陳報,經濟部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邀請各界學者專家及民意代表分別對可行性報告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深入審查,全案審查結果經提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議,而於81年2月奉行政院核准興建,有關預算並於81年6月經立法院預算委員會專案審查完畢,同意准予恢復動支。

  本計畫之核反應器及核燃料標案於85年5月完成開標作業,由美國奇異公司得標。汽輪發電機則於85年10月29日開標,由日商三菱重工株式會社得標。廠基開挖工程於87年1月10日開工,88年3月獲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建廠執照。

  嗣於89年總統大選後,新政府為貫徹其非核家園政見,行政院於89年10月27日宣布停止興建核四廠發電工程,並計劃逐步停止運轉中之核一、核二、核三廠。後經司法院釋字第520號解釋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7條規定,行政院需向立法院提出報告及備詢,經立法院決議行政院應繼續執行相關預算,立即復工續建核能四廠,故行政院於90年2月14日來函指示,核能四廠相關預算繼續執行,台電公司隨即恢復興建核四,於94年3月完成一號機反應器壓力槽吊裝,95年10月完成二號機反應爐壓力槽(RPV)吊裝,96年6月完成一號機Condenser汽機廠房初定位,97年1月完成二號機MSR-B、MSR-A、STATOR吊裝初定位,97年11月完成1號機RPV水壓試驗。

(3) 計畫工程進度:

  計畫執行過程,因受多種外在因素影響,致工程進度較原訂目標落後,正努力於各項工程管理改善,積極追趕進度,並據工程實際情形,暫以10012月及10112月為本計畫完工商轉目標,本計畫至9911月底工程進度為92.74%

四、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計畫

  目前及未來10年推動之再生能源發電計畫以風力為主,其次為太陽光電,興建中之計畫包括風力發電第二期、第三期、澎湖湖西風力計畫及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規劃中之計畫包括風力發電第四期、第五期及太陽光電第二、三期計畫茲分別摘要說明如下:

1. 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

(1) 計畫概述:

  本計畫包括彰濱工業區線西區及崙尾區、雲林麥寮、四湖、台北林口及桃園大潭等廠址,共設置58部風力機組,總裝置容量約11.6萬瓩,預估每年發電量可達3億4千萬度。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於93年4月9日奉准興辦,預定100年9月全部竣工,其中彰工風力(31台×2,000瓩)、麥寮風力(15台×2,000瓩)及四湖風力(14台×2,000瓩)已完工商轉。

(3) 計畫工程進度:

  本計畫至99年11月底工程進度達97.69%。

2. 風力發電第三期計畫:

(1) 計畫概述:

  本計畫包括彰濱工業區線西區、彰化王功、雲林麥寮、桃園大潭等廠址,共設置28部風力機組,總裝置容量約5.96萬瓩,預估每年發電量可達1億6千萬度。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於95年4月24日奉准興辦,預定100年5月全部竣工,其中雲麥Ⅱ風力(8台×2,000瓩)已完工商轉。

(3) 計畫工程進度:

  本計畫至99年11月底工程進度達97.61%。

   另離島風力有金門金沙風力2部,總裝置容量約0.4萬瓩,已於99年7月完工商轉;澎湖湖西風力6部風機,總裝置容量約0.54萬瓩,已於99年12月底完工商轉。

4. 風力發電第四期計畫:

(1) 計畫概述:

  本計畫包括桃園蘆竹、雲林四湖、屏東核三廠等廠址,共設置12部風力機組,總裝置容量約1.48萬瓩,預估每年發電量可達43百萬度。如能於明(100)年春奉准興辦,預定101年起執行,104年6月全部竣工。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目前正由董事會審議中。

4.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

(1) 計畫概述:

  本計畫擬於彰化沿海興建離岸式風力機組30∼36部,總裝置容量約10.8萬瓩。暫定103年起執行,109年2月全部竣工。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為本公司投入離岸風力開發之試金石,因離岸風力工程投資鉅大而營運風險甚高,故應格外審慎。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將視政府離岸風力推動方案適時陳報政府實施。

5. 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

(1) 計畫概述:

  台電公司為配合政府推廣再生能源利用政策,規劃於民國100年底設置完成總裝置容量共1萬瓩之「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總預算為35.7億元,主要以台電公司自有房舍建築物和可利用之空地及外界提供合作處所等地區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2) 計畫現況:

  本計畫於96年5月8日奉准興辦,預定100年底全部完工,外界合作廠址為金門縣政府金沙文化園區(525.6瓩)已於99年7月16日商轉發電;本公司自有廠址部份包括台中電廠D、E生水池(1,505.7瓩)及興達電廠#3∼#6生水池(953.19瓩)、嘉義區處民雄電桿廠斜屋頂(60瓩)、中部儲運中心(91.4瓩)、東勢新伯公倉庫鋼棚(115.8瓩)、永安鹽灘地(4,636瓩)、核三廠(1,458.24瓩)、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屋頂(60.06瓩)、興達電廠SCR廠房屋頂(60.06瓩)、澎湖尖山電廠主機廠房屋頂(70.62瓩)、卓蘭發電廠備勤宿舍斜屋頂(41.9瓩)及中大D/S辦公大樓屋頂(40.26瓩)、澎湖七美(155.25瓩)及大潭電廠#1、#2生水池(651.42瓩),總裝置容量約1.4萬瓩,大部份廠址仍在施工中。

(2) 計畫工程進度:

  本計畫至99年11月底工程進度達74.65%。

  由於近年光電模組價格大幅降低,預期本計畫在達成裝置目標後將有節餘款項,故本計畫以不增加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預算為原則,且利用剩餘預算承租台糖公司七股農場及岸內糖廠等二廠址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並列為太陽光電第一期之增設容量計畫,預估將於103年12月完工,惟本案正辦理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修正並提報董事會審查作業中,考量後續工程招標時程,本案預計將延長至104年12月全部竣工。

五、外購再生能源

  本公司基於企業責任,因應國際能源與環保趨勢,積極配合政府推動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政策,帶動社會大眾善用潔淨能源及永續發展理念,特於91年11月公布施行「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俾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完成前之過渡時期可推動再生能源開發,依要點規定,以每度二元辦理再生能源電能收購,收購期限為20年,第一次簽約期限為15年,並以與本公司簽訂購售電契約之總容量60萬瓩為目標,即以再生能源條例通過或電業法修正公佈、台電完成民營化為適用截止時間;故「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98年7月10日開始施行後,原辦理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之每度二元費率即停止適用,該要點業已完成階段性任務。

  該要點公布實施至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開始施行前,以每度二元費率辦理簽約躉售電能者,計有風力6家、小水力4家、生質能1家,總裝置容量合計約26.87萬瓩,另以迴避成本辦理收購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有104家,躉售容量0.2868萬瓩。自「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98年7月10日開始施行後,本公司亦已配合修正「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並於99年8月16日發布施行,爾後辦理再生能源電能收購均需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辦理,目前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公告費率辦理簽約者,計有風力2家,總裝置容量3.91萬瓩,太陽光電發電系統190家,躉售容量1.2763萬瓩(其中有50家,0.2990萬瓩,係暫以迴避成本簽約,可俟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後改依公告費率收購,並追溯至條例施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