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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性圖片輸變電設施與電磁場

本公司的輸變電設施均依據政府所頒定之相關法規辦理。變電所之設置依據經濟部86年7月2日發布之「變電所裝置規則」而設置,變電所與相鄰建築物均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目前新設置之變電所均採用屋內型設計,變電設施均裝置於建築物內更有安全措施防護,且建築外觀力求美輪美奐,以融入當地社區景觀,並保留適當的綠地作植生美化及隔離。
 

輸電線路之設計則依據經濟部77年2月8日修正之「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辦理,此外本公司更自律擬定更嚴謹的「架空輸電線路設計準則」及「架空輸電路路徑選擇」等作業規範。目前對於都市計畫區內的輸電線路,考慮都會區內人口密集,且為兼顧都市整體景觀,本公司投資大量輸電線成本,配合公共道路採取地下化方式施設。而對於非都市計畫區採架空線路規劃時,亦將架空線儘量避開人口稠密區、學校、名勝古蹟等地區,各種輸電線之支持物,如鐵塔、鋼管桿或水泥桿等,均與民眾之建築物保持適當安全距離,線路架設高度均儘量提高,俾利線下土地能有更大的使用空間。
 

至於輸電線路所產生之磁場環境建議值,行政院環保署於90年1月12日公告「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在頻率60Hz電力設施之建議值為833毫高斯,目前本公司之輸電線路皆依據此值施設。該建議值係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所採行,由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於1998年訂定之建議值中,對於一般民眾暴露之建議值-60赫電力頻率為833.3毫高斯,50赫電力頻率為1000毫高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