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與發展
有電就有光明和繁榮!近年來台灣工商業發達,服務業更是蓬勃發展,現代化建築林立,美輪美奐之大樓配合創意燈光造型,入夜後輝煌燈火及璀燦光彩,將市容及鄉野點綴得更亮麗耀眼,充分顯現出台灣繁榮景象與活潑生命力。 |
台灣電業,在清光緒14年(民國前24年,西元1888年),首由清朝臺灣巡撫劉銘傳於台北市創立「興市公司」,裝置小型蒸氣燃煤發電機,以低壓供應照明,雖為時僅月餘,然就我國電業史而言,為國人自辦電業之發祥地。日本統治臺灣後,於民國前7年在龜山完成發電廠,為台灣地區水力發電之始。隨後繼續開發,民國8年成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著手進行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並在台灣西部建造貫通南北之輸電幹線。至民國33年全台發電總裝置容量為32萬瓩。臺灣光復後,政府致力於臺灣地區電業之發展,其沿革可劃分為如下五個時期: |
為因應我國政治與經濟之發展,並為提供穩定、高品質的電力,台電除積極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推動外,並以深耕電力本業,朝「質」與「量」雙向提升發展。 一、電業自由化 經濟部依行政院指示研擬「電業法修正草案」,以91年12月26日立法院一讀通過之版本為基礎,並參酌相關法律規定作部分修正,共計10章103條條文,行政院已於97年2月15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依據行政院所提之電業法修正草案架構,未來將全面開放綜合電業、發電業、輸電業及配電業申設。本公司可仍維持綜合電業,負有供電義務,電價及各種收費率續受管制;經濟部將成立電力調度中心,以統籌執行全國電網之電力調度,電業自由化後將開放輸配電網路供發電業與配電業使用,另一方面也將開放用戶購電選擇權,綜合電業、發電業與配電業均可在電力市場進行購售電交易,未來電力市場將形成發電端與售電端開放競爭之局面。 二、公營事業民營化 91年10月行政院核定本公司民營化時程為94年12月底,因時程已屆,目前民營化時程仍於行政院檢討中,雖民營化釋股需立法院同意民營化計畫書後方能實施,台電仍配合經濟部之規劃,積極推動民營化前置作業,如檢討民營化方案與制度規章、改善經營效率、加強員工溝通及建立員工共識等。目前台電在國營事業的經營體制下,承受過多法令及政策性任務之束縛,未來民營化後,其企業角色、權責劃分、組織結構、制度規章、管理風格等,將與目前不同,必定可以更靈活服務回應用戶需求,及時提供市場多元化電力需求。 三、輸變電建設 用電品質之好壞與輸電網路完整與否息息相關,近年來由於環保意識高漲,民眾「不要在我家後院興建電力設施」之「鄰避」心態使得電力工程施工面臨極大阻力,尤其變電所及輸電線路興建更是頻頻受阻,台電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政策,打造台灣成為高科技島,仍然克服萬難完成南北超高壓第三輸電線路,及時擴充並改善輸配電系統設備,至96年底供電可靠度平均停電時間由92年之41.95分/戶年,降為96年之23.91分/戶年,平均停電次數則由92年之0.545次/戶年,降為96年之0.333次/戶年。未來台電仍將持續努力推動第六輸變電計畫及第六配電計畫,以增加系統供電能力,提高供電品質,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能力。 四、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 台灣經濟持續成長,用電需求不斷增加,但在水力資源稀少及非核家園政策因素下,電力供應目前以火力發電為最多,面對火力發電產生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之問題,台電積極建立環境管理系統,加強污染防治措施與改善工作,環保改善指標中之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均已大幅度降低並低於法規容許值甚多,顯見台電之環保改善決心與努力績效。由於京都議定書於94年2月開始生效,我國雖非締約國,但為善盡社會責任,台電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推動7項溫室氣體管制策略,包括能源供應端管理、能源需求端管理、輸配電系統改善管理、管理監督查證、技術研發、加強植栽、國內/國際合作,並將持續蒐集相關資訊,俾妥善因應及提供政府制定政策之參考,為平衡能源開發與環境保護貢獻心力。 五、再生能源開發 為實踐保護地球環境,台電亦致力於綠色能源之研究開發,如太陽能、風力、生質能、地熱、海洋能等再生能源發電之研究,惟囿於成本、場地、技術等因素,大部分再生能源尚未達商業運轉階段。風力發電是目前技術最成熟、最具經濟效益之再生能源,台電位於澎湖白沙鄉中屯村之風力發電工程於90年10月27日完工商轉,總裝置容量0.24萬瓩,年發電量約0.08億度,每年可節省燃料油約2千公秉,除降低環境污染,提升環境品質外,並可帶動澎湖地區觀光及相關產業成長。 為儘速達成政府綠色電力政策目標,台電以澎湖中屯風力機組興建運轉經驗,積極推動「風力發電十年發展計畫」,規劃於未來10年內裝置200部或30萬瓩以上之風力發電機組;其中第1期計畫共60部,總裝置容量9.9萬瓩,預計97年前全部商轉。第2期計畫共58部,總裝置容量11.6萬瓩,預計99年前完成。第3期計畫共52部,總裝置容量9.48萬瓩,預計100年前完成。此外,並規劃利用本公司既有房舍、廠區及外界提供之可行廠址興建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預計100年前完成1萬瓩之裝置容量。 六、未來電力需求成長 依據台電長期負載預測9702案,未來台灣地區電力系統將持續增長,尖峰負載在考慮需求面管理後,預測將由98年之3,554.3萬瓩,提高至107年之4,864.7萬瓩,十年間之年平均成長率為3.6%,每年平均需增加約145萬瓩之設備,方能滿足未來經濟發展所需之電力,冀望電業之穩定發展,帶給台灣地區民眾更豐富、更絢麗、更舒適之生活品質,而台電當本著「誠信、關懷、創新、服務」之經營理念,繼續為台灣地區提供可靠與高品質之電力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