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應用場所及收費標準
附件四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檔案應用場所及收費標準 一、 檔案應用申請書填具後,得以書面通訊方式或親臨本處民眾檔案閱覽室(暫假5樓會議室)現場查閱電腦後申辦。
二、 民眾閱覽檔案現場受理申請時間: 週一至週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三、 檔案應用平日諮詢服務電話: 服務電話:(02)2959-5111分機2555、2552。 傳真電話:(02)2956-8608。 四、 閱覽、抄錄本處檔案,每2小時收取新臺幣2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算;複製之收費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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